起诉离婚,在电话调解时应该说些什么话
起诉离婚电话调解中“围绕感情破裂事实表达诉求”的法律依据,可从《婚姻法》相关条款中找到支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(2001年修正版)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电话调解时,您需向法官清晰陈述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(如分居满两年、对方存在家暴婚外情等),这是法官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。若您主张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,也需结合该条款中“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”的原则,说明自身诉求的合理性,确保调解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判导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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